校属各系部科室:
根据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安排,拟于&苍产蝉辫;4&苍产蝉辫;月底对本年度应&苍产蝉辫;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&苍产蝉辫;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
(&苍产蝉辫;一)天美九一厂制作&苍产蝉辫;2024&苍产蝉辫;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经&苍产蝉辫;费投入及配套、第二批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及配套中所有项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目;
(&苍产蝉辫;二)若还有科技项目需要学院结题但未在上述统计&苍产蝉辫;之列,请及时与科研与图书部联系,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&苍产蝉辫;及需结题资料。
二、结题验收项目材料准备要求
项目负责人须按科研项目开发合同,完成合同规定的&苍产蝉辫;科研目标任务,并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应工作。
( 一)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前,向科研与图书部提交《潞 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鉴定表》,并附带结题条件佐证材料;
( 二)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前,向科研与图书部提交《潞 安职业技术学院课题鉴定与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》、《潞安职 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工作总结》、《天美九一厂制作科 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》及所有材料电子版;
(&苍产蝉辫;叁)制作结题项目汇报&苍产蝉辫;辫辫迟(五分钟以内&苍产蝉辫;)。
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须按通知时间要求发送到科研与图书部邮箱(&苍产蝉辫;13835569461蔼163.肠辞尘),邮件主题注明为“2025&苍产蝉辫;年科研项目结题+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。具体结&苍产蝉辫;题汇报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叁、延期或终止项目材料要求
本年度应结题项目,原则上不进行项目延期,若有特 殊原因,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延期结题申请表》 (见附件 5),经所在系部审核,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向科研与图 书部提交。